校企合作或成职业教育发展助推器
教育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同时明确《办法》旨在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近年来,职业教育越发受到包括决策层在内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其目的显而易见,正是要对接日益强烈的经济社会转型需求,秉承培养出更多可用之才的初衷,通过不断完善包括法制在内的一系列政策体系,旨在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完成。而正如《办法》所说,校企合作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办法》也明确,此次开展校企合作应当坚持育人为本,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致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坚持依法实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协议,保障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坚持平等自愿,调动校企双方积极性,实现共同发展。
根据《办法》要求,职业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合作,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显然,一系列对职业学校和企业提出的要求为二者间的合作明确了前提,即必须实现互补式双赢发展的局面。毕竟,如今所谈及的职业学校正在对接现代职业教育,其区别于有着传统定位向中低端产业输送劳动力的职业教育,更凸显市场导向。根据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的有关要求,现代职业教育的特点体现在五个对接之上,即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因此,定位现代职业教育的职业学校寻求与企业的合作必须依托于市场导向,双方才能实现切实合作。而在合作方式和内容上,《办法》指出,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围绕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实现人员互相兼职,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等多达七项合作方式和内容。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在明确职业学校和企业开展合作,应当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合作协议的同时,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学校,设置学生实习、学徒培养、教师实践岗位;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在职业学校设置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机构。企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办法与职业学校教育实现互认和衔接。
可见,《办法》正试图通过校企合作发展职业教育的途径,培养出更多市场真正需要的可用之才。实际上,依托专注于职业技能培养的职业教育培养专业人才,正切中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对人才需求的关键。伴随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革新步伐加快,我国劳动力供求不匹配的矛盾日益凸显,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现象直接反映出我国高等教育方向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间的脱节。
对此,教育界也一直存有观点认为,应该加大高等教育向职业教育类型方向转型的步伐,促使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在目前以大专层次为主的基础上,适当发展本科层次乃至研究生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由此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有助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技术人才,完善我国目前的人才体系结构。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应用型技术人才的培养,一直是发达国家尤其是发达工业国家所高度重视的,教育界也曾对此有过共识,认为之所以发达国家能够确保其制造业优势长存的重要因素之一正是如此。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举例表示,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发达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都会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重要战略措施。“而我国的职业教育还面临着资金短缺、城乡投入差距较大、意识不到位等问题。”周洪宇坦言,当前,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相比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但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证明,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逐步高移化,并要培养出高层次应用型技术精英。
实际上,有关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我国早已提出,根据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的有关目标要求,到2020年,我国要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然而,当前来看,尽管到2020年不足两年时间,但实现这一目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其中,强化校企合作沿着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轨道不断深耕正是目前大有可为的重要决策。但要认清的是,职业教育尤其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仍旧任重道远,必须按部就班,切实按照市场需求培养合格可用之才,切忌好大喜功盲目求进,否则无异于对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带来负面效应。
在长期关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进程的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吴遵民看来,包括《办法》在内的一系列国家层面针对职业教育明确的推动信号,都在对外传递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已然纳入国家层面的信号,更吹响了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创造良好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的集结号。
但必须说明,现实可能未必如预想般顺利,吴遵民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对于扭转人们对于职业教育的传统偏见,切忌盲目乐观。要扭转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歧视,让职业教育真正和学术类教育并举,可能还需要一系列的具体措施。他强调,真正让职业教育得到社会认同,取决于通过职业教育走向就业岗位的劳动者,其工作岗位能否换来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一旦就读职业教育的学生在就业后获得了公认的社会地位和不错的薪水收入,并且有着自成一线的晋升道路,那么,职业教育的培养方向才符合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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